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精神,2012年太原生态工程学校补充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及年龄条件:校医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以后),护士专科及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0日以后)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语言障碍。 4、具备从事医生和护士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登陆太原市卫生局网(http//www. tyws.sxws.cn)报名 2、报名时间:2012 年 6月1日至6月10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考试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5)为充分体现招考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岗位一般应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以上的岗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5:1,经领导组同意可按3:1比例开考,否则取消本岗位的招考。 4、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并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2)审查意见可于报名信息提交成功两个工作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6月2日— 6月13日从网上缴费系统交考务费。考务费每门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9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者报名成功后,于6月下旬登陆太原市卫生局网(http//www. tyws.sxws.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共两科,分别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内容为医学伦理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能力测验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40%。 专业科目内容为本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笔试时间约在七月上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到市卫生局网站公告栏查询。通过审核并缴费的考生从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注意事项 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排序将笔试结果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太原市卫生局网、太原生态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农委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太原生态工程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咨询电话 0351—6946294 太原市人社局 0351—4030019 太原市农委监察室 0351—4030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