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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来源:浏览次数:48次发表时间:2008/6/13 11:05:45
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2008-6-13

加强和完善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制度,既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需要。为了全面总结全校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完善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促进学校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学校决定对校领导班子和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干部考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绩,讲求实效。

二、考核对象

校领导班子和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

年度本人理论学习和工作实绩情况。

四、组织领导

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农业局组织实施;

学校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校党总支统一部署和领导,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安排

(一)校级领导干部

1、总结工作

根据干部考核工作有关要求,校领导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做好考核准备。

2、征求群众意见

人事科负责征求并汇总群众意见。

3、大会述职

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农业局组织的个人述职报告大会。

4、民主测评

参加述职大会人员范围为校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由人事科负责在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内对校级领导班子和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5、反馈考核结果

人事科将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后向校党总支汇报,由学校主要领导分别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二)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

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考核,采取大会述职、公开考核、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1、总结工作

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总结一年来领导本部门工作取得的实绩和个人履职情况,书面总结一年来本人理论学习和工作情况。

2、民主评议

向全校各部门下发民主测评表,各部门于规定之日前将考核表交人事科。人事科对民主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结果向校党总支汇报。

3、反馈考核情况

各责任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由分管校领导向本人反馈。任职时间未超过半年的有关干部不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