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为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其目的在于:
1.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2.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效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3.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我们倡议我们每一名学生要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保守国家秘密,履行公民义务。
3.树立敌情观念,积极主动学习保密知识,加强保密意识,维护国家安全。
4.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共青团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委员会
太原生态工程学校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