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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农业学校党总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浏览次数:48次发表时间:2008/6/13 13:45:02
中共太原农业学校党总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8-6-13

 

各支部、科、室、场、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市委、市农业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我校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学期例会制度,每学期初召开校党总支党风廉政会议,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具体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提出工作要求。

2、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对党员、干部教育的统一规划,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带头廉洁自律,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责任制,对落实责任制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4、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责成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5、根据市农业局党委的要求,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和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上级的专项检查要求,自查自纠。

6、每年初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提出当年的工作计划和要求。

二、党政齐抓共管

1、各党支部、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列入党的建设、行政工作总体规划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

2、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行政、教学工作一起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3、各支部、科室领导干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完成部门应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工作需要组成党政联合检查组对各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部门各负其责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大事,遏止腐败需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标本兼治、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2、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要切实负起责任,人事科负责收入申报;党政办公室负责礼品登记;党办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财务科负责监督各项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

3、党办、人事科要根据市农业局的要求负责组织好一年一度的校级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工作。

四、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1、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作用,要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会议,听取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2、领导班子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一定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

3、进行提拔干部、评议干部工作,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经过职代会审议。

5、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办事制度,设立“校务公开栏”和“群众监督信箱”,依靠职工群众监督,更好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